2020云南失业农民工补助政策

导语 2020年6月30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其中提到将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0云南失业农民工补助政策规定及相关解读,一起看看吧。

  2020云南省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

  一、政策规定:

  对按《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由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二、政策解读:

  1.对按《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由参保单位招用、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按照当地同类失业保险金标准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2.2020年5月至12月政策实施期间,2019年1月1日之后有参保缴费记录但累计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高档次,在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按月申领不超过3个月(含)的临时生活补助,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3月。

  3.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停发情形参照失业保险金停发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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