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产假规定指南

本文为你详细介绍了昆明产假相关信息指南,具体包括昆明产假规定、昆明产假工资、昆明产假天数等信息,希望能为你带来帮助。

产假规定

昆明女职工产假规定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二)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

(三)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天,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四)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15天;

(五)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天;

(六)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补救手术,怀孕不满4个月的,休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的,休假42天。

产假工资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 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哺乳假工资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这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与产前假工资一样,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 收入的80%。

这里所称原工资性收入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 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产假天数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58天的产假。

必须享受的休假

产假:98天+60天(2016年取消晚婚晚育奖励假后增加的天数)+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云南产假多少天(附详细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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