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导语 昆明生育保险产假待遇是怎样规定的呢,生育津贴有多少呢?昆明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昆明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基数,按照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休假的天数计发,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支付给职工。

  生育津帖的发放天数按以下标准执行:

  1.女职工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包括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60天。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放置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的天数顺延。

  5.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

  6.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天,产假期间结扎的天数顺延;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15天。

  7.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天。

  昆明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实际计发数=月平均工资(元)÷30(天)×假期天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元。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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