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山区森林草原防火实施封山管理事项通告

导语 西山区森林草原防火实施封山管理事项通告,封闭时间在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详见正文。

  目前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实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西山区森林草原防火实施封山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山期限

  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

  (具体以防火期结束时间为准)

  二、封山范围






  三、封山管理

  (一)在封山期限内,除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封山范围。

  (二)经批准进入封山范围的单位和个人、林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在封山范围内禁止从事以下活动:

  1.携带火种、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2.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

  3.烧荒火、地埂,焚烧垃圾、麦秆、枯枝杂草;

  4.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5.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6.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

  (三)封山范围内的饭店、宾馆、农家乐(经营户)、施工单位、电网管理单位必须接受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

  (四)违反以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四、实施主体

  马街、碧鸡、海口、团结街道办事处,西山景区管理局,西山林场、海口林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通告的实施。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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