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合作机构和参与主体

导语 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合作机构和参与主体,参与活动的主体为自愿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企业。详见正文。

  第二章 活动合作机构和参与主体

  第五条 合作机构。本次活动合作企业的平台通过公开遴选确定。平台负责提供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及时提供真实完整后台数据等,及时识别骗取、套取政府补贴等违法行为,向有权机关提供相关证据。

  第六条 参与主体。参与活动的主体为自愿参加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企业。

  1.参与要求。参与企业应自愿参加活动并遵守活动规则,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平台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条件。对电动自行车标准和质量等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应全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如存在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交有权机关处理,并赔偿骗取的政府补贴资金。

  2.参与流程。参与企业按属地原则申报,请各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并送同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推荐报送初审合格企业;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商务厅推荐报送符合条件的企业,省商务厅将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参与活动。

  3.动态调整。参与企业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合作企业的平台、省商务厅官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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