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入施(返施)人员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导语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为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入施(返施)人员管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施甸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入施(返施)人员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一、非涉疫地区入施(返施)人员

  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无异常、非涉疫地区人员入施(返施)及保山市内地区人员流动,不再查验核酸阴性报告,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测,扫码、亮码后通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序自由流动。

  二、涉疫地区入施(返施)人员

  (一)对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施(返施)人员,需提前报备,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起计算),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二)对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施(返施)人员,需提前报备,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起计算),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三)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施(返施)人员,即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前报备,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天内主动完成两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

  三、境外入施(返施)人员

  需提前报备,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四、密接者、密接的密接者

  (一)对密接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二)对密接的密接者,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五、治愈出院(舱)人员

  需提前报备,实施7天居家健康检测,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六、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入施(返施)人员

  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入施后应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检测结果未出前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

  七、其他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由乡镇、村(社区)落实管控。

  (二)来施(返施)人员7天内原出发地变更为涉疫地区,须及时向所在地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管控措施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施之日起计算。

  (三)即日起,来施(返施)人员相关防控措施以本通告为准,之前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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