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园商及非国有企业吸纳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条件
导语 昆明市域内各类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当年招用城乡劳动者、昆明市域内非国有企业当年招用本市户籍城乡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按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7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详见全文。
昆明园商及非国有企业吸纳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条件
(一)补贴依据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21〕22号)文件要求:昆明市域内各类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当年招用城乡劳动者、昆明市域内非国有企业当年招用本市户籍城乡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按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7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男45周岁(含)、女35周岁(含)以上人员,按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户企业当年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补贴范围
招商引资企业:昆明市各级政府(单位)招商引资落地企业。
园区企业: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各类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创业园区、自贸园区、科技园区、农业园区等的企业。
非国有企业:指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比例≧50%以外的企业。上年度已申报过上述补贴的企业原则上不再提交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昆明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补贴】可获云南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时间、材料、流程及下载相关材料表等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