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盘龙区一次性生育补贴时间+材料+对象+地点
导语 促进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项目及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盘龙区一次性生育补贴
政策时间
促进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项目及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享受对象:
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
享受标准:
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
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 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盘龙区。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 (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 (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申报及审核程序: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2)社区居委会进行资格初审,完成系统录入,并将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将相关表册和申报表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七个工作日,将辖区内的相关表册和申报表报区卫生健康局。
(4)区卫生健康局复审和公示七个工作日。
(5)资金发放,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个人社保卡。
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户主及子女页)
(3)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申请时限:
符合享受条件的应于孩子出生一年内进行申请,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办结时限:
对符合享受条件的,原则上每季度申报一次。社区居委会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公示;街道办事处 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公示;区卫生健康局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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