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云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全)

导语 5月13日,云南省民政厅发布《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提高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2021云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660元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年4770元

  3、城乡特困人员:每人每月858元

  4、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省级指导标准仍按照2020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省级指导标准:

  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835元,

  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418元,

  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251元。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省级指导标准:

  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151元,

  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88元,

  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50元。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集中供养的,统一用于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开支;分散供养的,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用于支付服务费用。

  《通知》要求,各州(市)、县(市、区)要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再适当提高。

  实施时间:2021年7月1日

  二、2020年云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640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年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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