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居民医保特困供养人员缴费标准说明
导语 特困供养人员在缴纳昆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由财政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特困供养人员包括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
以下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财政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1、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
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城乡居民中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女方满49周岁不能再生育子女或不具备合法收养子女条件的)。
新参保方式说明:
1、昆明户籍。需携带身份证件先在社区经办点办理参保登记,再于次月按照以上方式进行缴费。
2、非昆明户籍。按照昆人社通〔2014〕260号文件规定,必须在昆明居住并持有《云南省居住证》(未成年人其父亲或母亲必须持有在昆明居住的《云南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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