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办理流程
导语 单位要调整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需要携带工资表等材料到营业网点办理,本文为您介绍详细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办理成本
所需资料
办理流程
1、业务柜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业务柜台交初审柜员办理公积金基数调整手续→分中心、管理部业务柜台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回单》(一式二联),返单位经办人一联。
2、网上业务大厅办理
单位经办人登录网上业务大厅选择“单位业务办理”→点击“缴存基数变更”→根据页面提示录入职工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根据页面提示扫描电子档案,点击“提交”→根据页面提示确认缴存基数变更信息,①点击“提交”;②点击“重新办理”则返回待办业务重新点击“缴存基数变更”办理;③点击“撤销”则业务撤销→打印并下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回单》,点击“提交”→业务办理完毕。
受理渠道
办理时限
相关事项
1、缴存基数上限:2022 年昆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8,676.00元,月平均工资为9,889.67 元。因此,2023 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为 29,669.00 元;
2、缴存基数下限:2023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分别为:一类区为1900.00元/月,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二类区为1750.00元/月,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及东川区;
3、2023年10月1日起,缴存单位新录用、新调入的职工,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含异地转入)时,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1.一类区为1990元(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和安宁市、嵩明县)。2.二类区为1840元(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2023年10月1日起,缴存单位未按上述标准执行的,可在2024年缴存基数调整后进行补缴;
4、缴存单位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于每年1月1日后对职工当年的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缴存基数一个单位一年调整一次;
5、《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明细表》、《承诺书》可在昆明住房公积金网下载表样,网址:zfgjj.km.gov.cn;
6、单位经办人可在网上业务大厅首页下载《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经办人使用操作手册》;
7、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时,页面显示“业务流转结束”,该笔业务才算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