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办理流程

导语 单位要调整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需要携带工资表等材料到营业网点办理,本文为您介绍详细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不得低于本市人社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

办理成本

不收取任何费用

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明细表》(纸质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点击材料名称可下载)

2、《承诺书》。

3、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表(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审核表》);


办理流程

1、业务柜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业务柜台交初审柜员办理公积金基数调整手续→分中心、管理部业务柜台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回单》(一式二联),返单位经办人一联。

2、网上业务大厅办理

单位经办人登录网上业务大厅选择“单位业务办理”→点击“缴存基数变更”→根据页面提示录入职工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根据页面提示扫描电子档案,点击“提交”→根据页面提示确认缴存基数变更信息,①点击“提交”;②点击“重新办理”则返回待办业务重新点击“缴存基数变更”办理;③点击“撤销”则业务撤销→打印并下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回单》,点击“提交”→业务办理完毕。

受理渠道

分中心、管理部业务柜台/网上业务大厅。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

相关事项

1、缴存基数上限:2022 年昆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8,676.00元,月平均工资为9,889.67 元。因此,2023 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为 29,669.00 元;

2、缴存基数下限:2023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分别为:一类区为1900.00元/月,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二类区为1750.00元/月,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及东川区;

3、2023年10月1日起,缴存单位新录用、新调入的职工,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含异地转入)时,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1.一类区为1990元(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和安宁市、嵩明县)。2.二类区为1840元(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2023年10月1日起,缴存单位未按上述标准执行的,可在2024年缴存基数调整后进行补缴;

4、缴存单位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于每年1月1日后对职工当年的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缴存基数一个单位一年调整一次;

5、《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明细表》、《承诺书》可在昆明住房公积金网下载表样,网址:zfgjj.km.gov.cn;

6、单位经办人可在网上业务大厅首页下载《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经办人使用操作手册》;

7、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时,页面显示“业务流转结束”,该笔业务才算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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