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积金补缴办理流程

导语 职工一段时间内没有缴纳公积金,单位可以为其补缴,补缴公积金需要经办人携带补缴清册等材料,本文为您介绍详细流程。

申请条件

单位以差额或定额的方式,为缴存职工补缴一段时期内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成本

不收取任何费用

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补缴清册》(一式二份);(点击材料名称可下载)

2、缴存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调令或招录文件; (不定额补缴还需提供情况说明)

3、职工工资表、公积金基数审核表(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提供职工需补缴时段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表)

4、现金或支票或其他结算凭证。

  注意:如果属财政拨款的单位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审核表》

办理流程

1、业务柜台办理

(1)单位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业务柜台办理汇缴登记→已自动入账的→分中心、管理部初审柜员受理并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入账回单》(一式两联)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并返单位经办人一联。

(2)单位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业务柜台办理汇缴登记→未自动入账的→分中心、管理部初审柜员受理并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进账单》(一式四联)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并返单位经办人一联。

2、网上业务大厅办理

单位经办人登录网上业务大厅选择“单位业务办理”→点击“补缴登记”→根据页面提示录入补缴相关信息,点击“提交”→根据页面提示扫描电子档案,点击“提交”→根据页面提示确认(录入)付款信息,点击“提交”→打印并下载《住房公积金缴存进账单》、《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点击“提交”→业务办理完毕。

单位经办人可通过网厅“单位缴存入账回单打印”录入“登记号”打印入账回单。

受理渠道

分中心、管理部业务柜台/网上业务大厅。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个工作日。

相关事项

1、差额补缴是指单位在调整本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后,按职工调整后的月缴存额,按月差额补缴本年度已缴存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2、定额补缴是指单位未及时为缴存职工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或未及时办理个人转移业务,按职工现在的月缴存金额按月定额补缴未缴存时段的住房公积金;

3、网上业务大厅可以办理“定额补缴”、“差额补缴”业务;

4、单位经办人可在网上业务大厅首页下载《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经办人使用操作手册》;

5、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时,页面显示“业务流转结束”,该笔业务才算办理完毕;

6、缴存单位应先办理“汇缴登记”后,再将对应款项划至公积金中心收款账户;

7、《住房公积金单位补缴清册》可在昆明住房公积金网下载表样,网址:zfgjj.k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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