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办理指南

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办理条件,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什么材料?本地宝告诉你

办理条件

1、拟收养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收养人必须亲自到场办理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到场办理收养手续,一方因固不能到场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和认证

3、被收养方所需提供的各种证明及材料到窗口具体咨询

办理材料

1、 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必需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2、 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必需 原件1份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必需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办理流程

1、受理: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统一受理

2、承办:窗口转承办处室办理

3、办结:受理处室进行办结并发许可书

4、批准:提出意见报经局领导决定→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5、审核:审查核实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

7个工作日

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址及时间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3149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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