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按个人实际缴费额的1/2兑付(不包含大病保险),参照计算公式为:社会保险补贴金额=缴费基数(月)×缴费费率×缴费档次×符合享受补贴月数×1/2.兑付金额保留到角分。
五华区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指南
一、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
经五华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大龄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可向所在地社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
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补贴标准
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按个人实际缴费额的1/2兑付(不包含大病保险),参照计算公式为:社会保险补贴金额=缴费基数(月)×缴费费率×缴费档次×符合享受补贴月数×1/2.兑付金额保留到角分。
四、申报流程
五华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申报,由本人按要求如实填报云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告知书(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提供),并提供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五华区以外户籍人员在五华区办理过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提供)、毕业证(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提供)、申报期间社会保险费缴纳明细凭证、本人社会保障卡(有效状态且已激活金融功能)。
五、申报期限
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期限自2026年1月4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予申报。
六、注意事项
(一)不得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1.企业、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理事;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4.入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省或移居境外的人员;
5.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不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
6.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24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263元/月),即养老保险缴费超过100%档次的人员;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市场主体人员。
(二)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的规定执行。
七、政策咨询电话
华山街道办事处:0871-65347405
护国街道办事处:0871-63171280
丰宁街道办事处:0871-65322470
龙翔街道办事处:0871-65415489
莲华街道办事处:0871-67381517
大观街道办事处:0871-63104419
黑林铺街道办事处:0871-65838356
普吉街道办事处:0871-68183286
红云街道办事处:0871-65816990
西翥街道办事处:0871-68337740
五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1-6358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