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限行政策

导语 注意,根据大理交警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理市部分城区道路车辆限行的公告,大理市部分车辆禁限行。详见正文。

  根据大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9月2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理市部分城区道路车辆限行的公告》,大理市限行政策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

  1、核载2000KG以上的大、中型货运车辆(除已经办理大理市车辆通行证的绿化养护洒水专用车、环卫养护专用车、城市垃圾清运车等作业车外);

  2、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非标电动四轮车、人力车、人力三轮车、板车。

  二、禁限行区域

  东至宝源路,南至巍山路、南涧路(文献隧道口至江峰寺高架桥口可以通行),西至永平路(不含),北至大凤路景观大道路口以南路段、鹤庆路景观大道路口以南路段区域内的各城市主、次干道及支路。

  三、限行时段

  限行区域内,每日早7时至晚23时,严格禁止本公告所指禁限行车辆通行。

  四、禁限措施

  (一)下关城区、大理经济开发区限行区域、限行时段内,禁止上述限行车辆通行。

  (二)兴盛桥、泰安桥、美登桥、黑龙桥、龙溪大桥、洱河南路、洱河北路、滨海大道全时段禁止核载2000KG以上的大、中型货车通行。

  (三)核载2000KG以下的货车,按原办理大理市2018年度车辆通行证所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四、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积极配合本公告禁限行措施。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临时限行:

  一、限行时段为,2021年5月25日起,每天20时至次日8时。

  二、限行路段:

  对杭瑞高速公路和国道215线大理州漾濞境内的相关路段,实施部分车辆分时段限制通行的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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