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快乐游建水品美食体乡愁消费券使用规则一览

导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扩内需的措施,加快建设内外双循环的流通和促进消费的要求,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加快消费回暖,带动零售、住宿、餐饮消费提升,结合建水实际,将于11月14日12点发放建水县2023年“快乐游建水——品美食、体乡愁”消费券。

  2023年快乐游建水品美食体乡愁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不得叠加使用。

  2.消费券不可储值,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参与商家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消费券领取后变相用于储值,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若发现商家故意违反本条规则或者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主办部门有权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严禁违规核券。

  4.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昆明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建水消费券】可获2023年快乐游建水品美食体乡愁消费券申领入口、时间、使用地点、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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