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疫情防控公告(持续更新)

导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文件精神,更加科学精准防控,现就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2月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文件精神,更加科学精准防控,现就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月8日保山昌宁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 7月5日

  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无异常、非涉疫地区人员来(返)昌及保山市内人员流动,不再查验核酸阴性报告,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测,扫码,亮码后通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序自由流动。

  》》昌宁县来返人员疫情防控管控措施

  | 5月27日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国内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态势,为切实守牢“外防输入”底线,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境外入昌(返昌)人员。

  凡是在入境地集中隔离期满的入昌(返昌)人员,需提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由所在村(社区)实施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时间以入昌之日开始计算),居家隔离期间第1、3、7天开展3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昌人员疫情管控的通告

  | 1月4日

  元旦、春节、寒假临近,入昌返乡人员增加,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保山昌宁县疫情防控返乡政策(报备要求+隔离/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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