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辖区内实行分类管控的通告

导语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7日零时起,划定金平县金水河镇、县城区等部分区域为封控区、防范区范围,现就相关区域及疫情防控措施通告。

  金平县辖区内实行分类管控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7日零时起,划定金平县金水河镇、县城区等部分区域为封控区、防范区范围,现就相关区域及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金水河镇集镇区、金平县城区育才路35号。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居家隔离。卡口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须经金水河镇或金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报金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开具《通行证》方可出入。区域内所有商铺、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场所等暂时关闭。生活物资由专人负责收集、购买、配送。

  二、防范区

  金水河镇辖区除集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县城区除育才路35号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防范区。

  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开”。人员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封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金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873-5435032

  金水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873-3051481

  金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873-522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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