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市隔离政策(附核酸检测政策)
导语 有重庆、河南郑州、内蒙古呼和浩特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及有红河州泸西县、昭通市鲁甸县旅居史的人员,请您主动配合做好“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
重点地区来普洱政策
有重庆、河南郑州、内蒙古呼和浩特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及有红河州泸西县、昭通市鲁甸县旅居史的人员,请您主动配合做好“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
有新疆乌鲁木齐、西藏拉萨、甘肃兰州、广东广州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请您主动配合做好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普洱隔离/核酸检测政策
1、入境人员
通过“健康普洱通”小程序或电话向目的地指挥部提前进行报备,其中所有来(返)普洱人员施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其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
2、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
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普洱人员,需要通过“健康普洱通”小程序或电话向目的地指挥部提前进行报备,并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其中对从高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区来返普洱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3、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
近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及密接的密接,需要通过“健康普洱通”小程序或电话向目的地指挥部提前进行报备,并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4、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地区)
对从中高风险地区中的低风险区来返普洱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5、常态化防控地区防控政策规定
需要提前通过“健康普洱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无异常、非涉疫地区人员来(返)普洱及市内地区人员流动,近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及省内有本土疫情州市入(返)普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阴性证明的,按“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在便民核酸采样点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自我健康监测7天,期间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出现发热(≥37.3℃)、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佩戴好口罩,不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医院就诊,并主动向接诊医生说明外出史。
6、其他特殊情况来返普人员
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发生较大规模疫情,集中隔离点资源不足时,可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
对密接的密接,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治愈出院(舱)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隔离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工作岗位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接触阳性物品及同批次物品频次较高的从业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满10天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注意:健康管理措施计算时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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