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芒市封城了没(附时间+出入政策)

导语 目前,全球疫情震荡反弹,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芒市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管控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紧急通知

  目前,全球疫情震荡反弹,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芒市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出市。全市居民非必要不出市,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行程卡”绿卡,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通行。因公外出需由所在单位严格审批管理,并提供相关证明后给予通行。

  二、严控进入芒市人员。有中高风险旅居史,“通信行程卡”异常的非德宏常驻人口一律劝返;无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凭“通信行程卡”绿卡,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通行。对“通信行程卡”异常的德宏州常驻人员(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房产证、暂住证等相关证明),各执勤卡点需做好登记,同时在1小时内及时报市指挥部网格管理组,再由社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联系人:梅峰,13988200073)

  三、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交叉,“通信行程卡”异常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报备,积极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不主动报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社区(村)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每日摸排、统计、上报外来人员信息。

  四、全市居民应自觉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出行规范佩戴口罩、不聚集,积极参与疫苗接种,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疫苗接种的人员,将对其进出公共场所采取限制措施。若出现发热、干咳、头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前往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市人民医院或各乡镇卫生院就医,其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等管控措施继续按照《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芒疫指发〔2021〕43号)规定执行。居民出入公共场所拒不执行“三个严禁”防控措施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严肃处理。

  六、对拒不执行本通知,干扰、阻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不按要求执行本通知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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