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2025
导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云南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2025
办理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9月15日,各地办理时间略有差异,以当地办理时间为准。
贷款条件:
(1)借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⑤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⑥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条件
①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②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④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作年龄限制。
⑥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⑦如果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
②孤儿及残疾人(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家庭;
③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父、母一方已故)贫困家庭;
⑦城镇下岗职工子女家庭;
⑧同一家庭有两个或以上在高等院校就读,家庭困难的;
⑨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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