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昆明南博会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对象+范围+时间
导语 为维护第9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9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9届南博会”)在昆举办期间的公共安全和低空安全,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
为维护第9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9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9届南博会”)在昆举办期间的公共安全和低空安全,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主要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类型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及航天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飞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管控时段及区域
2025年6月19日0时起至24日24时期间,在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环湖东路一滇池会展西路—滇池会展东路一昌宏西路一环湖东路)合围区域及周边100米范围,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
三、管控措施
(一)在管控时段及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对于有其他工作保障和应急作业需求的飞行活动,应当按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经南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实施。
(二)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执行第9届南博会现场直播、新闻宣传等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即:UOM平台)同步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经批准同意后主动向执委会进行报备,做好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及备案工作,在公安机关的监管下实施飞行活动。
(三)凡违反规定在禁飞区域和空中限制区范围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