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申请指南

导语 促进云南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从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政策。

  石林县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申请指南

  政策时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28 号),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云南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从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政策。

  享受对象

  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0-3岁)

  享受标准

  1、一次性生育补贴(二孩2000元、三孩5000元)

  2、育儿补助(二孩、三孩(0-3岁)800元/年)

  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以后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的子女计算。

  申报及审核程序

  1.夫妻其中一方向新生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及公示五个工作日。

  3.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及在官网等法定公开渠道公示五个工作日。

  4.州(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特别提醒:一次性生育补贴符合享受条件的应于孩子出生一年内进行申请,逾期申请不再受理。育儿补助首次申报一次性生育补贴认定后即可享受,无需再次申报。

  所需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资金发放

  1.一次性生育补贴及育儿补助资金发放原则上按季度发放,继申请人当季度申报按审核程序完成并公示后在下一季度完成发放。

  2.云南省已将一次性生育补贴及育儿补助的资金发放纳入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资金发放时系统需校验享受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并匹配其对应的社保卡,通过后会自动推送发放信息。

  特别提醒:享受人员社保卡需提前到社保卡发放银行开通网银服务。

  3.补贴发放需要省市下达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卫健局需按申报流程完成审核后上报享受人员至财政复核后,按照省市下达资金挂接指标,申请县财政支付。

  咨询电话:石林县卫健局0871-6779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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