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申请时间+材料+标准
导语 促进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项目及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盘龙区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
政策时间
促进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项目及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享受对象:
符合政策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0-3岁)。
享受标准:
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50元参保补贴。(盘龙区已为符合政策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购买意外伤害险!)
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必须是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盘龙区。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特别提醒:
出生一年内的二孩、三孩父母尽快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申领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需在出生一年内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昆明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补贴】获取昆明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申请指南/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