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台风影响金平县执行“五停”措施严控户外活动的通告

导语 2024年台风影响金平县执行“五停”措施严控户外活动的通告,9月8日06时起执行“停工”措施。全县所有在建工地停工,所有施工作业相关人员全部停止作业。详见正文。

  金平县执行“五停”措施严控户外活动的通告

  根据最新气象预报,受2024年第11号台风“摩羯”影响,预计9月8日至10日,我县将出现一次强降雨过程。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自9月8日06时起在全县范围内执行“五停”(停工、停业、停课、停市、停运)措施,严控户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执行“五停”措施全县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一律执行“五停”措施,全县可供应急避难的场所开放供群众避风避险。

  (一)9月8日06时起执行“停工”措施。全县所有在建工地停工,所有施工作业相关人员全部停止作业。所有正在生产的矿山企业停止开采作业、生产人员停工并妥善安置避险。全县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经营企业外,全部停工停产。

  (二)9月8日06时起执行“停业”措施。除县城区众合超市、福鑫超市、福美佳购物广场作为保供超市外,全县其余各商超、餐饮场所、娱乐场所、集会场所、网吧、酒吧、商业步行街、夜市、公园、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商户于9月8日06时起停止营业。各乡镇可结合实际确定1户具备保供能力超市限时营业。全县旅游景区(点)、户外游乐场所等全部关闭停业。有水上业务的相关企业停止水上营业项目。

  (三)9月8日06时起执行“停课”措施。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教学、线下培训和野外教学活动,妥善安置转移相关人员。

  (四)9月8日06时起执行“停市”措施。县城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停止交易。各乡镇一律取消街天赶集等群众聚集性活动。

  (五)9月8日06时起执行“停运”措施。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货运车辆、马堵山库区码头、那兰库区码头(承担应急管理、抢险救援以及保障供排水、供电、燃气、通信、医疗等任务的车辆除外)等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车辆、船舶暂时停运,请群众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二、加强自我保护请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控户外活动,减少外出,避免前往危险区域。居住在低洼地带、山洪易发区、危旧房屋等危险区域的人员,请立即转移到安全地带。注意防范雷电、大风、暴雨等天气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如身处危险区域,请拨打 110、119、120 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三、保持信息畅通请广大人民群众保持手机、电视、广播等通讯设备的畅通,及时关注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预警信息,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目前,金平县物资保障充足、市场秩序平稳,能够满足广大居民群众的生活所需,请大家不必紧张和惊慌,不用囤积物资。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防御措施,解除“五停”措施时间将视台风影响情况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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