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11届中国大学生龙舟锦标赛竞赛规程(时间+地点+资格+费用)
导语 2023第11届中国大学生龙舟锦标赛比赛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至17日,比赛地点为昆明滇池草海水域。
第11届中国大学生龙舟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执行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赛艇与龙舟分会
三、承办单位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四、独家运营推广单位
大连乾龙水上运动发展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6月14日17:00前
竞赛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17日
离会时间:2023年6月18日
竞赛地点:昆明滇池草海水域
六、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
1.甲组(普通组)
男子12人龙舟:水上龙舟 100 米、200 米、500 米直道竞速赛:陆上龙舟 100 米直道竞速赛
女子12人龙舟:水上龙舟 100 米、200米、500 米直道竞速赛,陆上龙舟 100 米直道竞速赛
2.乙组(高职高专组)
男子12 人龙舟:水上龙舟 100 米、200 米、500 米直道竞速赛;陆上龙舟 100 米直道竞速赛
女子12 人龙舟:水上龙舟 100 米、200 米、500 米直道竞速赛;陆上龙舟 100 米直道竞速赛
3.丙组(高水平组)
男子12人龙舟:水上龙舟 100 米、200米、500米直道竞速赛;陆上龙舟 100 米直道竞速赛
女子12人龙舟:水上龙舟 100 米、200米、500 米直道竞速赛,陆上龙舟 100 米直道竞速赛
混合12人龙舟:水上龙舟 100 米、200米、500米直道竞速赛:陆上龙舟 100 米直道竞速赛
(二) 竞赛分组
甲组、乙组、丙组
七、运动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名时应具有所代表学校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不得报名
3.参赛单位必须赛前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开具体检证明,证明适宜参加所报竞赛项目。
4.思想进步、文化课考核合格,遵守学生守则、运动员守则和有关反兴奋剂管理规定,且具备着轻便装 200 米以上的游泳自救能力。
(二)分组办法
1.甲组(普通组 ):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试正常录取未享受任何体育加分或体育加试政策的学生。
2.乙组(高职高专组):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组别正常录取,入学时未享受任何体育加分政策的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的学生(含本科院校专科学生)。
3.丙组(高水平组)
丙A组:普通高校中的体育院(系)、体育类院校、师范类院校中的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休闲体育专业,且不具备运动员等级的学生
丙B组:普通高校中通过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体育类院校、师范类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具备二级、一级运动员或以上技术等级的学生。
八、参赛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每组别均可报1支队伍。
(二)甲、乙组学生可报名参加丙组比赛,丙A组的学生可报名参加丙B组比赛,但所有参赛运动员不可跨组参赛
(三)丙组混合组参赛运动员需从男子组、女子组运动员名单中产生,也可只报名男子组、混合组,或女子组、混合组,但需满足混合组对同一性别划手的最低限定
(四)报名人数
1.男子12人龙舟:各队限报 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替补队员2人(鼓手、舵手性别不限 )。
2.女子12人龙舟: 各队限报 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替补队员2人(鼓手、舵手性别不限 )。
3.混合 12 人龙舟:各队限报 16 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比赛上场同一性别划手最低不得少于4人)、替补队员2人(鼓手、舵手性别不限)。
(五)报名办法
各参赛单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盖章报名表电子扫描件(PDF格式)、报名表(未加盖公章的 WORD 格式)、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以及参赛队伍简介电子版,并以文件名为“XX 学校第 11届中国大学生龙舟锦标赛报名信息”发送至zgdxslzibs@163.com,报名联系人:黄金,15941197781
九、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 2020版《龙舟竞赛规则》
2.报名数量不足4支队伍的组别,不进行比赛,组委会将提前通知报名学校更换组别。
3.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采用固定式舵,比赛采用坐姿。各队须自带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颜色一致。
4.各队运动员须自备款式统一、颜色一致的服装参加比赛及领奖,领奖时须穿运动鞋。所有参赛队员必须穿救生衣参赛,各单位自备规格统一的救生衣。
5.比赛设6条航道,采取预赛、半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队伍不足航道数则采用轮次赛进行。
6.晋级赛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预赛的赛道,赛前在检录处拍签决定,后续赛次根据前一轮次名次及成绩分组直接进入赛道。轮次赛第一轮航道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后续轮次比赛中第一轮排名靠前的队伍优先选择赛道。
7.由于天气原因不能进行决赛、半决赛时,根据规则,完成半决赛的项目,以半决赛成绩排定最终名次,未完成半决赛的项目,以预赛成绩排定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比赛所设项目须决出全部名次。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录取名次
1.各组别单项均录取前八名,
2.参赛运动员不足八名 (含)的比赛,按比赛队数减一录取名 次。
(二)奖励办法
1.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
2.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报到
(一)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交验证件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表原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保险单据,各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须自行购买关于本次比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额不低于10万); 意外医疗(包含门急诊和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2万);保险有效期时间须包括来回途中;
5.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6.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 );
7.本校2号(160cm*240cm)校旗一面
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
十二、开闭幕式、颁奖仪式、联席会须知
各参赛队伍须按组委会要求参加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及领队、教练员赛前联席会,无故不参加者,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参加领队、教练员赛前联席会,各队需携带一件救生衣、一只划桨参会,经裁判组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之后的比赛。
十三、技术官员
根据《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裁判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 )》及《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试行)》。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副裁判长、骨干临场裁判员,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选派,费用由大连乾龙水上运动发展有限公司负责。
十四、经费
1.食宿费:根据2023年1月1日起最新执行的《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赛事活动食宿费收费标准指导意见》,为保障赛事安全,本次比赛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由提供食宿服务单位自行收取并开具发票,参赛人员费用自理。参赛代表队收费标准为366 元/人/天(报到日至离会日),超编人员不予接待。提前离会不予办理退费。赛会期间产生单间房差,请自行缴纳。
2.申诉费:根据《关于统一全国学生单项体育比赛收费标准的通知》(教体秘[2012]16号)文件规定,任何参赛单位提出申诉时,须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交纳申诉费2000元,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申诉费上交赛会组委会
3.抵押保证金:根据《关于统一全国学生单项体育比赛收费标准的通知》(教体秘[2012]16号)文件规定,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保证赛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须交纳“抵押保证金”,每队不低于 3000元,对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代表队,将如数退还“抵押保证金”
4.其他费用自理
十五、赛风赛纪
1.各参赛院校需对本校参赛运动员进行严格把关
2.对违反运动员资格及赛风赛纪的运动队 (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严格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执行。
3.赛会期间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可向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相关材料、申诉费
十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金(大连乾龙水上运动发展有限公司),15941197781;
张弘斌(赛艇与龙舟分会),15267506375:
张思思(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010-66093728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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