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存量房交易合同电子签章使用范围一览
导语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下发《关于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推广使用电子签章的通知》。
电子签章使用范围
(一)昆明市主城五区及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网签备案中的各交易方当事人(包括具有国家二代身份证的自然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使用电子签章办理存量房转让网签备案手续。
(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政府统建经济适用住房和非政府统建经济适用住房(包括企业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解危解困房、安居房等),按照《关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昆建通[2020]82号)规定,取得完全不动产权证后,可使用电子签章办理存量房转让网签备案手续。
(三)各县(市)区根据各自情况,逐步推广使用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