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指南
导语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赡养老人这一项,那么昆明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标准是多少?有哪些相关规定?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范围、标准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明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一、扣除标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二、扣除对象: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扣除的计算时间:
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