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疫情云南哪些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房租?

导语 前段时间,云南省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其中说明可减免部分中小企业的房租。那么2020年疫情期间,云南哪些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房租?详情请看正文说明:

  2020疫情云南哪些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房租?

  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减免一个季度的房租。

  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降低实体企业成本,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资委、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2020年2月11日至12月31日期间,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省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对承租方免收3个月房租。承租方已经提前支付租金的可顺延3个月租期,或者协商退回应减免租金,实施期限内顺延租期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月份顺延。

  房租能减免多长时间?

  1.由实施主体按规定在实施期限内对承租方免收3个月房租;承租方已经提前支付租金的可顺延3个月租期,或者协商退回应减免租金,实施期限内顺延租期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月份顺延。

  2.实施主体前期已自行出台减免标准的,应做好政策衔接,由实施主体和承租方在原租赁合同基础上自行商定,但减免标准不应低于本通知要求。

  3.间接承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自有经营性房产的,若转租方、承租方均为中小企业,实施主体应督促转租方将减免的租金确实让给实际承租方。

  备注:相关政策解读请按职能与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

  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

  63956106(事业单位)、63956114(省属国有企业)

  省国资委联系电话:

  63611285(财务监管处)、63645029(考核分配处)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6362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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