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0月1日起,云南省将开始执行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标准达到1863元。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23〕37号),10月1日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月标准提高72元,达到1863元,将惠及约9万人。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足额缴费时间计算,最短为2个月、最长为24个月。
累计足额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 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 满3年的,领取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 满4年的,领取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 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 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 以后每满1年的,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参保缴费1年以上;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线下申领,失业保险的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网上申报,可在就业彩云南申报。
异地就业缴纳社保的失业人员,可以在最后参保地申请,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且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或春融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咨询电话:0871-63331166,12333
昆明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昆明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昆明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入口、发放标准、时间、申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