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要求(附对象)

导语 昆明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满足几个基本需求后才能进行贷款,其中贷款对象可以是在昆明市缴纳公积金人员,也可以是在云南省内缴纳人员。

用途

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借款人

借款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必须是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缴存时间

借款人及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在申请贷款时,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满6个月(含),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借款人户籍在昆明且在本市行政辖区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住房套数认定

首付款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注: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其他条件

目前不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指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省内其他州(市)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昆明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贷款信息查询入口、贷款额度、利率、条件/材料以及商转组/商转公指南,以及还款计算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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