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入城通行证2021年办理条件

导语 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18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昆明将进行2021年度汽车入城通行证换发,满足条件的车辆可进行换发,有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换证。本文将就昆明入城通行证2021年办理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

  一、昆明2021年度汽车入城通行证办理条件

  1、准许白天通行的货车类年度通行证原则不再新增,原持证货车要进行更新续办的,除水、电、燃气、粮油等城市生活基本保障及市政公共服务用车外,应更换为核定载质量1吨以下并且外廓尺寸不得超过原车的车辆,方可继续换发原来的同类型通行证。

  2、凡有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换证,请各换证单位提前查询所属车辆信息,在换证前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

  二、以下情况不予换法

  为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持证车辆应当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持证车辆在2020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换发该车2021年度的入城通行证:

  1、车辆在2020年度内发生一次记12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2、发生交通事故有以下情形的: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道路交通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道路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

  (3)肇事逃逸的;

  3、工程类运输车在换证当前的记分周期内,同一驾驶人驾该车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备注:持证车辆在2020年度有以上所述情形之一的,除停发该车通行证以外,还将另外停止换发持证单位原持有10%白天年度入城通行证(最少停止换发1辆车持有通行证,原则上停止换发准行范围最大的通行证)。如持证单位为市政公共服务或生活必需品保障等行业的,按照相同比例及标准将已办理准许白天时段通行的入城通行证换发为准许夜间时段通行的入城通行证。

  三、以下情况停发入城通行证

  1、在2020年度内,持证车辆发生交通违法,应记分分值累计达到12分(含)及其以上的,停发该车3个月入城通行证;应记分分值累计达到24分(含)及其以上的,停发该车6个月入城通行证。

  2、工程类运输车在换证当前的记分周期内,同一驾驶人驾该车累计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停发该车3个月入城通行证;累计6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停发该车6个月入城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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