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 昆明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呢?哪些情形可以提取昆明公积金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不同情形下昆明公积金提取条件,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昆明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房提取

  1、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一手住房提取: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所购房屋类型为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指新建商品住房。

  2、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二手住房提取: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所购房屋类型为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指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

  职工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单位建盖的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在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备案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购买回迁住房提取:

  昆明行政区域内,旧城改造中签有回迁协议,且新旧住房有差价,需要另外出资补交回迁住房房款差价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5、转账冲还贷提取(使用公积金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1)申请使用公积金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小于5000元,且提前部分还款后,剩余贷款余额不小于5000元;

  (2)申请使用公积金提前全部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大于贷款本息合计。

  6、购买法院拍卖住房提取:

  购买昆明行政区域内,法院拍卖住房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租房提取

  1、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廉租房提取:

  申请人及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需经公租房、廉租房管理部门将租赁信息报送至市公积金中心备案,核对信息无误可办理提取公积金。

  2、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赁市场租房提取:

  申请人及其配偶开户且缴存满三个月,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照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按年申请,也可按季度申请。

  三、新建住房提取: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翻建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离退休提取:

  缴存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领取退休证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或已经提前退休且封存,不再涉及后续缴交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退休销户提取后原则上不得重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六、解除劳动合同提取:

  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六个月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办理销户提取。

   办理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销户提取的缴存职工可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或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

  七、死亡提取: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八、出境定居提取:

  已经出境定居的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九、法院强制扣款:

  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扣划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应当给予支持。

  十、应征入伍提取:

  应征入伍的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昆明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公积金查询提取入口、还款计算入口,贷款条件/额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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