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征地养老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导语 根据《昆明市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意见》,2020年基本实现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政策与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并轨,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范围。那么昆明征地养老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

  昆明征地养老补贴发放标准

  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累计补助不超15年

  补助说明:

  1、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每年可享受1次定额参保缴费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15年。

  2、市级参保缴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重复征地的不重复享受补助。

  3、若参保人在缴费阶段死亡、补助年限达不到15年的,剩余补助不予发放。

  特别提醒:

  已按《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的被征地人员,不按照本意见选择并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终止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将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统筹账户资金并入养老保障专项资金。个人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不再享受本意见规定的政府补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昆明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可获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缴费入口、测算养老金,并可获缴费时间、缴费流程、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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