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旅游度假区新生儿落户办理指南

  1、当年新生婴儿出生申报

  《生育证》在外区办理,而落户在度假区的,需到落户地办事处计生部门盖章确认

  所需材料: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 生育证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2、补往年新生婴儿出生申报(三周岁以内,不含三周岁)

  所需材料: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 生育证 对方派出所出具未落户的证明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3、补往年新生婴儿出生申报(三周岁-16周岁)

  所需材料: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 生育证 对方派出所出具未落户的证明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4、国外出生婴儿回国落户

  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需翻译部门翻译为中文

  所需材料: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 计生部门出具的落户证明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5、非婚生、早婚早育或超计划生育的婴儿

  "计生部门处理的证明若是外区处理,而落户在度假区的,需持它区开具的证明到落户地的地区办事处或度假区计生委盖章"

  所需材料: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父母结婚证 出生医学证明 父亲或母亲户籍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落户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或住房凭证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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