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旅游度假区新生儿落户办理指南
1、当年新生婴儿出生申报
《生育证》在外区办理,而落户在度假区的,需到落户地办事处计生部门盖章确认
所需材料: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 生育证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2、补往年新生婴儿出生申报(三周岁以内,不含三周岁)
所需材料: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 生育证 对方派出所出具未落户的证明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3、补往年新生婴儿出生申报(三周岁-16周岁)
所需材料: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 生育证 对方派出所出具未落户的证明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4、国外出生婴儿回国落户
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需翻译部门翻译为中文
所需材料: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 计生部门出具的落户证明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5、非婚生、早婚早育或超计划生育的婴儿
"计生部门处理的证明若是外区处理,而落户在度假区的,需持它区开具的证明到落户地的地区办事处或度假区计生委盖章"
所需材料: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父母结婚证 出生医学证明 父亲或母亲户籍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落户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或住房凭证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