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官渡区新生儿上户口办理流程

导语 本文为您介绍在官渡区给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流程等详细信息。

  1、当年新生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出生申报

  《生育证》在外区办理,而落户在官渡区的,需到落户地办事处计生部门盖章确认

  所需材料: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2、补往年新生婴儿出生申报(1周岁-3周岁)

  无《生育证》的,需提供分娩记录、住院证明、医院证明等

  所需材料: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3、补往年新生婴儿出生申报(3周岁-16周岁)

  无《生育证》的,需提供分娩记录、住院证明、医院证明等

  所需材料: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4、国外出生婴儿回国落户

  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需翻译部门翻译为中文

  所需材料: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 父母的结婚证 计生部门出具的落户证明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5、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落户

  出生医学证明上无父亲姓名但申请随父落户的,凭父亲和母亲的书面申请、陈述情况说明、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在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母亲下落不明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父亲应提供书面说明。

  所需材料:

  1.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原则上随母落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新生儿母亲的书面申请;

  (2)陈述情况说明;

  (3)出生医学证明;

  (4)母亲居民户口簿。

  2.非婚生的新生婴儿要随父落户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信息登记要完整、准确、全面,在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父亲和母亲的书面申请;

  (2)陈述情况说明;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办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1周岁-3岁1个工作日、3周岁-16岁6个工作日、16周岁以上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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