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政策内新生儿入户办理条件

导语 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30日内,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30日内,申报出生登记:

  1、单位分配住房居住的在职职工,配偶双方均是昆明市集体户在册人员,当年新生婴儿可随父或随母在单位集体户内落户。

  2、父母一方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学生集体户口, 新生婴儿可以随单位集体户口一方落户。

  随父或随母在本市集体户口落户的,新生婴儿应当随父或随母一起办理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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