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积金还房贷提取流程

导语 在昆明贷款买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注意提取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

  申请条件:

  职工按揭付款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在还贷期间每年(自然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可提取人:

  购房人、共有权人、共同还款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

  不超过当年(自然年)正常偿还年度贷款本息的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

  提取次数:

  在还贷期间每年(自然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提取证明;

  3、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储蓄卡;

  4、经过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及其公证书;

  5、借款合同及其公证书;

  6、银行还贷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当年还款计划表。(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当年还款计划表)

  受理渠道:

  分中心、管理部提取业务柜台。

  注意事项:

  已签订委托扣划还贷协议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到柜面办理提取,只能由系统按月委托扣划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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