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属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审批

导语 昆明本地宝为你介绍了有关昆明市属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审批的一些信息,详情请见正文。

  许可事项名称 市属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审批

  受理机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政策法规依据

  《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二十三条

  事项申办条件

  ①规范的机构名称、章程、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②有适应业务活动的固定场所和设施;③有十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④有三名以上取得职业介绍上岗证的专职工作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①成立职业介绍机构的报告及审批表;②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章程;③职业介绍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④工作场地详细地址及使用证明。

  办事处理流程

  1、受理。我局接收申请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2、办理。对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承办处室一般应在9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在接收申请后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能够当场做出决定的,当场告知申请人。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4、受理和办理劳动保障行政许可的时限,均以工作日计算。

  服务办理时限 20天(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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