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宁市暑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报名邮箱+时间
导语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安宁市2025年暑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现面向安宁市域内各党政机关、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征集社会实践岗位。
一、工作原则
(一)因需设岗。
全市党政机关、驻市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需求,提出人员数量和专业需求,由团市委审核,按需提供工作岗位。(二)按岗招人。按照所设定的岗位需求与岗位职能,由各用人单位在申报学生中选定实践学生。(三)双向选择。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用人标准设定工作岗位、招录实践学生,学生根据自身条件、个人志愿选择相关岗位。(四)属地管理。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期间,接收单位要将实践学生纳入本单位干部管理,严格执行本单位内部管理及考勤制度,对“返家乡”社会实践学生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五)就近就便。充分考虑实践生通勤、住宿等问题,原则上在家庭所在地就近对接相关的实践单位。二、上岗实践时间
2025年7月中旬—8月底,具体服务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实践学生商议决定,实践人员的实践期限不少于30个工作日。
三、岗位设置
暑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一)政务实践。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在具体工作岗位上承担具体工作。尤其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文创卫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二)企业实践。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组织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鼓励学生到我市石化、冶金、绿色新能源电池“三大千亿级”等企业参加实践。(三)公益服务。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青年之家、托管班等基层一线的公益性岗位,广泛开展扶弱助困、敬老爱老、关爱留守儿童、环境保护、文旅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四)社区服务。动员学生主动向村、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在街道团(工)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持续组织大学生参与社区青春行动,深化社区治理品牌项目。(五)乡村振兴。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街道团(工)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参与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实践活动,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助力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善治乡村建设。(六)文化宣传。组织学生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安宁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法治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七)网络“云实践”。动员学生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常态化开展“云组队”、“云调研”、“云实践”等活动,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四、岗位征集
安宁市域内党政机关、村(社区)、事业单位、工业企业可结合单位实际申报安宁市2025年暑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并填写《安宁市2025年暑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征集表》(见附件),于2025年6月15日(星期日)17:00前将可编辑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通过邮箱(anqx123@126.com)报送至团市委。(联系方式:张老师,0871—68699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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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的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须符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大学生特点,不得安排从事高危及其他不适宜的工作,做到人岗相适;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应具有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提供实践岗位的意愿和接收实践生的能力。
(二)在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期间,接收单位须为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给予实践生实践期间一定交通、生活补贴,相关费用由接收单位预算自行承担。
(三)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沟通协调,创新办法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合理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实施方案安全顺利推进。
(四)实践期间,实践学生要自觉接受团市委及实践单位的管理,对于暑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期满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企业)与共青团安宁市委共同出具《云南省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服务鉴定表》。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实践的实践生,请提前3日报团市委备案,若无正当理由离岗或被用人单位评定表现差或未达到规定时间的实践生,不予开实践证明并通报至所在高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