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官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报到告知书

导语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安全有序做好部属院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教学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专题会议精神。

  云南警官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报到告知书

  一、 返校报到时间、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院实际,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实行分批次、错峰返校报到。

  (一)返校报到时间

  第一批次: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学生、警务硕士研究生,返校报到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8:00--18:00。

  第二批次:2019级本科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2023年4月6日(星期四)8:00--18:00。

  第三批次:职教院学生、留学生,返校时间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学生返校时间根据全国疫情发展形势及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调整。

  (二)报到地点及进校路线

  1.本科学生:法学专业大队男生由学院1号门进入至荷山1号公寓报到,其他学生由学院2号门进入至各专业学生大队报到。

  2.研究生:由学院1号门进入至荷山2号公寓报到。

  二、返校条件

  1.开学返校前一周,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并向所在大队报告。

  2.返校前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新冠病毒,须如实报告大队,暂缓返校,不得带病到校学习。

  3.符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条件的学生,应种尽种,及早完成疫苗第二剂次加强接种(第四针)。

  三、注意事项

  1.开学前。学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和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准备充足的口罩、速干手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做好疫苗接种、身体健康监测,并填写《学生开学前健康监测表》上报;对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向大队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通过“今日校园-学生请假”方式履行请假手续,大队要及时跟踪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并加强健康指导。

  2.返校途中。学生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减少途中感染风险。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诊并报告。

  3.返校后。

  (1)学生入校时须佩戴口罩,积极配合门岗查验身份、测量体温,确保不“带隐患、带问题、带疾病”返校。

  (2)学生返校报到当天,学校1、2号门实行交通管制措施,车辆即停即走,送学生返校的家长不入校。

  (3)返校后要严格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政策,返校后第一、第二周重点开展健康监测,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坚持每日体温检测,落实“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大队,由大队联系学院医疗卫生服务中心采取相应措施。

  (4)积极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运动,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坚持做好宿舍定期消毒和开窗通风。

  (5)学生返校后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理性认识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科学防护。

  (6)学生返校后严格警务化管理,落实警务化训练、一日生活制度等措施;两周内,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组织聚集性的活动,分区域、错峰就餐,不堂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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