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高级经济师申报指南(时间+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云南省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工作,参加2021年度相应专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为55分及以上,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2021年云南高级经济师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专〔2008〕62号)等有关规定,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工作,参加2021年度相应专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为55分及以上,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省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二)州(市)所属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州(市)直属单位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县(市、区)所属单位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并统一报送。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州(市)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省属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后直接报送;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并统一报送。

  (四)中央驻滇单位或省外单位人员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由中央驻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所在地区的省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25日—11月5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9:00—11:30、14:30—17:00

  四、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提供国家统一印制的纸质合格证明或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并打印的电子证书,55—59分人员提供从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入口查询并打印的成绩通知单。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申报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怒江、迪庆和6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称“定向评审”专用)》,须贴本人近期照片,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提交一式40份纸质版。

  4、《2021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由省级主管部门或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后报送)。

  5、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职期间聘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各1份。申报人本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为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6、业绩成果材料1份。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并指定一篇代表作,在封面标注)、著作等。

  7、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8、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9、《送评材料一览表》《2021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10、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通知事项栏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通知公告、资料下载栏中下载,请严格按照有关说明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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