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呈贡区合作办学公费学位最新政策

导语 符合呈贡区合作办学学校公费学位申报条件的学生只能从面向全区招生学校中选择一所进行申报。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公费学位(人)

学校地址

招生范围及备注

1

呈贡区育才学校

100

呈贡兴呈路516

面向全区

2

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

附属学校

48

呈贡万青路

3099

面向全区,公费学位不安排住宿,全部为走读

3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昆明实验学校(天娇校区)

27

呈贡蓝光天娇小区

面向全区

4

云南大学附属中学呈贡校区

132

呈贡呈祥街

面向全区

5

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165

五华区一二一

大街134

面向全区

  二、报名原则

  符合呈贡区合作办学学校公费学位申报条件的学生只能从面向全区招生学校中选择一所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审核申报条件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办学公费学位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呈政办发〔2018〕61号)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呈贡区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公费学位:

  (一)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呈贡区管辖范围内(托管区除外)。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如果学生及家长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要提供其他有效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2. 在呈贡区管辖范围内的集体户户籍和城镇小区购房落户申报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公费学位的需提供呈贡区管辖范围内(托管区除外)所拥有的固定房产材料,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含其他用途用房(如写字楼、商铺、公寓等商业用房及车库等)。

  (二)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呈贡区管辖范围内(托管区除外)拥有固定房产,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昆明主城区。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如果学生及家长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要提供其他有效关系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呈贡区管辖范围内(托管区除外)的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含其他用途用房(如写字楼、商铺、公寓等商业用房及车库等),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只取得购房合同或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原件的,到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或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查询,并出具房产属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的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信息等)。

  3.昆明主城区指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高新区、经开区、滇池旅游度假区。

  (三)经区经投局确认的外来投资企业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确认的相关材料。

  2. 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如果学生及家长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要提供其他有效关系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四)按照相关文件引入,经区人才办确认的领域专家、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经区人才办按照相关文件确认的相关材料。

  2. 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如果学生及家长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要提供其他有效关系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四、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二)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0:00—5月21日24:00。

  (三)报名流程:

  1. 网络报名

  登录呈贡区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公费学位网络统一报名系统按照呈贡区2021年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公费学位招生要求及操作指南,逐项如实填报学生及家长信息,填报完毕后自行打印《昆明市呈贡区2021年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公费学位申请登记表》,并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

  2.条件审核

  (1)在呈贡区管辖范围内(含大渔、马金铺街道)小学就读的毕业学生,将《昆明市呈贡区2021年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公费学位申请登记表》及条件审核相关材料交班主任,学校根据学生上交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昆明市呈贡区2021年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公费学位条件审核汇总表》中填写审核情况后,经办人及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5月28日17:00前上报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终审备案。

  (2)在呈贡区管辖范围外就读小学,且符合公费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学生,将《昆明市呈贡区2021年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公费学位申请登记表》及条件审核相关材料报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审核,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申请。

  审核时间:5月25日—26日(9:00—11:30,13:30—16:30)审核地点:呈贡区春融街779号上海东盟大厦B座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871-67478393。

  五、资格确定

  (一)确定方式

  1. 直接确定。通过网络报名并经条件审核合格的人数若等于或小于相应学校公费学位数,学校全部招录。

  2. 空余学位递补。网络报名并经条件审核合格的人数小于公费学位数出现空余学位时,按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将空余学位分配到相应的街道,由街道补录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

  3. 电脑随机派位确定。若大于相应学校公费学位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资格名单,具体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流程

  1. 区教育体育局对报名学生条件审核后,根据审核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学校名单;

  2. 区教育体育局对电脑随机派位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招生学校自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3. 电脑随机派位设备、软件及随机派位的数据库经教育、纪委监察委、公证和保密等部门检查确认后,进行数据导入并封存;

  4. 公费学位随机派位工作现场流程:主持人宣读现场纪律和工作规则后,现场启封登录随机派位系统。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学校校长抽取“抽签顺序号”,按照“抽签顺序号”依次抽取随机派位顺序。随后,每一所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按照系统登录、随机选号、选中信息确认的步骤进行。最后公证人员对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公费学位电脑随机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5. 电脑随机派位结果于当日在各招生学校、条件初审学校及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公布。

  (三)确认就读

  招生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公费学位数由学校直接招录的学生或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的学生需经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名单公布后2日内(具体时间待后续通知)到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六、监督及公示

  1. 经条件审核后,将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及符合公费学位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在区教育体育局及区内有毕业生的小学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

  2.电脑随机派位全程邀请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纪委监察委人员、区公证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并全程录像。

  3.确认后的名单将在区教育体育局、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区内有毕业生的小学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示名单即为呈贡区2021年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公费学位学生正式名单;公示期若有异议,按相关要求进行复核确认后再予公示。

  七、其他说明

  根据《昆明市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昆招委〔2021〕1号)和《昆明市呈贡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呈贡区2021年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呈招委〔2021〕1号),2021年确认为呈贡区合作办学民办初中学校公费学位的学生(划片分配入学的除外),初中毕业时不享有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定向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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